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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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及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全国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工作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运行为契机,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主动作为、补齐短板,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力争常态化工作有新突破 (一)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围绕刑罚交付执行,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留所服刑、违法拒绝收监等问题的监督。今年以来,审查出入监档案983份,针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看守所交付监狱执行刑罚129人。围绕刑罚变更执行,强化对罪犯奖惩考核的日常监督。审查执行机关呈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248件,审查减刑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248件。派员出席减刑案件庭审12人次,书面纠正减刑裁定不当11人。 (二)加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 今年以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0件30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6件26人,办案机关采纳22件22人,采纳率为84.6%。以公开听证形式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认真落实羁押期限提前告知、预警提示和换押制度,建立纠防长效机制,切实防止超期羁押。今年以来,发出《预警提示函》145人次、《羁押期限检察催办函》58人次。开展预防“久押不决”检察活动一次。经预警监督,石嘴山市看守所无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规范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 (三)加强监管活动监督 与市公安局会签《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指导意见》,加强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针对监管场所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派驻检察人员常态化深入监管场所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强化日常监督,及时纠正违法。针对检察发现的各类刑事执行违法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书面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违规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12件,有效维护了全市看守所、监狱的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全市看守所、监狱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被执行人死亡事件。 (四)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 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544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监管措施,书面纠正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不当2件。联合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深入石嘴山市辖区内的36个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检察。对发现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一些问题及时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各司法所均予以整改。 (五)规范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办理石嘴山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 (六)做好案件管理及控告申诉工作 深入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应用指导工作,主动做好执检子系统法律文书审批权限调整。受理举报3件,处理控告类信访事项5件,申诉类信访事项4件,其他信访事项5件。办理刑事申诉审查案件1件。 二、推动重亮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做好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等级评定准备工作 将等级评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吃透评定标准,对近三年的业务工作进行多次梳理,精心完善申报材料,最大限度地把工作业绩反映出来。目前,驻监狱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分别以全区派驻监狱检察第一、派驻看守所检察第二的优异成绩,被自治区检察院推荐申报全国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探索建立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检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关于清理纠正判刑后未执行刑罚罪犯的办法》,对全市两级法院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察。清查出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2人,现已清理纠正1人。针对2016年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期间,未能清理纠正的逃犯马某,已于今年3月16日抓获并依法收押。 (三)继续推进完善监狱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 联合石嘴山监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察活动,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查看台账资料、与服刑人员谈话、实地查看管理等方式对服刑人员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服刑人员郭某对法院裁定不予减刑提出公开听证的申请,邀请投诉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截至6月30日我院审查服刑人员投诉案件4件,办结2件。 (四)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回头看” 核查出2016年7月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件人数470人,执行金额789.44万余元。在市检察院大力支持下,建立与各县区检察院被判处非监禁刑、财产刑案件信息的共享机制。为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测,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效率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基础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完成员额制管理检察官职务调整,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制定并上报本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二是加强青年干警培养。探索建立青年干警业绩排行机制。将40岁以下青年干警中检察官办案数、检察辅助人员协助办理案件数、信息、宣传、调研等数据进行排名和公示。组织实施正科级非领导干部推荐考察、副科级领导干部综合比选工作。选拔出办公室副主任1名、驻所检察室副主任1名、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1名及主任科员1名。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制定了《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核心的检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向全院干警征集书法摄影绘画作品20余幅,完成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征文1篇。四是丰富检察文化活动。春节、元宵节前夕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趣味活动,“三五”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了法治进校园讲堂活动和文体趣味活动,清明节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开展了祭扫烈士陵园暨登山比赛活动,“五四”青年节联合团支部以“强素质、有担当、做奉献”为主题开展了一场青年干警座谈会,通过这些活动,营造了节日气氛、活跃了干警文化生活,增进了部门、干警之间的沟通交流,彰显了我院对青年干警的关爱。 (二)加强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本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责任清单》《分解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组织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婚丧嫁娶申报制度,适时开展针对业务部门的办案回访工作。纪检检察人员列席检委会、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监督会议同期所有“三重一大”项目和决定以及部分减、假、暂案件的办理。二是坚持把星级党组织创建作为加强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拟定创建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案,建立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长效机制,推动机关党组织晋位升级、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各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特色鲜明、实绩突出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促进石嘴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效发展。三是坚持“强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理念,以争做合格党员、优秀党员为动力,激发机关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检察事业持续发展。检察长带领党组一班人深入平罗县红瑞新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政策宣传、法律援助、植树护绿、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进一步转变党员干警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实施方案,制作学习展板,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落实党员讲党课制度,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录片等。开展“敢担当 有激情 善作为”作风建设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同主题演讲比赛。五是严明组织纪律作风。在学习教育中注重通报高检院和自治区、市纪委下发的案例,使全院干警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和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加强行风评议工作 结合行风评议,紧抓对外宣传。一是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27日,邀请了大武口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单位周边街道办事处、社区代表走进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零距离感受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二是推进检察宣传及新媒体工作。制定全院2017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并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月通报制度。上半年,在国家级媒体刊发7篇、自治区级媒体49篇、市级媒体16篇。同时,做好微博、微信、客户端运维、更新,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发展新常态,至少每周编发1篇微信,借助中央政法委、中国长安网群宣传平台优势,全面展示石嘴山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良好形象。三是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工作,发布网评任务十余次,切实发挥网评员网络舆论引导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本单位网评员跟帖评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11日 |